根据2018年4月4日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发布的《2017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6月26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贵州省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贵州省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的一般人身损害(含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参照标准公布如下:
	一、2017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 9080.00元/年。
	二、2017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69.00元/年。
	三、2017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 0348.00元/年。
	四、2017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299元/年。
	五、2016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 8398.00元。
	六、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省内100元/天。
	七、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即2 9199.00元。
	八、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2016年分行业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年
	行业 2016年
	合计 6 6279
	农、林、牧、渔业 5 3874
	采矿业 4 9909
	制造业 5 828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 1297
	建筑业 5 3487
	批发和零售业 6 061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 0936
	住宿和餐饮业 4 050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 9355
	金融业 13 2964
	房地产业 5 346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 052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 210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 023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 8246
	教育 7 2580
	卫生和社会工作 7 355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 742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 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