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4月4日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发布的《2017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6月26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贵州省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贵州省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的一般人身损害(含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参照标准公布如下:
一、2017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 9080.00元/年。
二、2017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69.00元/年。
三、2017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 0348.00元/年。
四、2017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299元/年。
五、2016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 8398.00元。
六、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省内100元/天。
七、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即2 9199.00元。
八、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2016年分行业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年
行业 2016年
合计 6 6279
农、林、牧、渔业 5 3874
采矿业 4 9909
制造业 5 828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 1297
建筑业 5 3487
批发和零售业 6 061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 0936
住宿和餐饮业 4 050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 9355
金融业 13 2964
房地产业 5 346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 052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 210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 023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 8246
教育 7 2580
卫生和社会工作 7 355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 742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 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