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省人身损害(含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表日期:2019/4/30 13:07:10 来源: 点击量:6316次
根据2019年1月22日贵州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贵州调查总队发布的《贵州省2018年主要统计数据新闻发布稿》、2018年5月23日公布的《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018年6月27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贵州省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贵州省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的一般人身损害(含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参照标准公布如下:
一、2018年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 1592.00元/年。
二、2018年度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716.00元/年。
三、2017年度贵州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 0348.00元/年。
四、2017年贵州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299.00元/年。
五、2016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 2924.00元。
六、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省内100元/天。
七、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即3 1462.00元。
八、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2017年分行业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年
总 计 7 1795
农、林、牧、渔业 5 8198
采矿业 5 6586
制造业 6 145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9 3136
建筑业 5 6266
批发和零售业 6 324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 5439
住宿和餐饮业 4 026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 1063
金融业 14 1959
房地产业 5 431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 291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 982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 669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 8568
教育 7 9815
卫生和社会工作 8 224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 562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 7318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