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双江镇扶贫点
第三期扶贫工作简报
克服路途艰险到达工作目的地
2017年10月23日,我所曾祥贵律师、左华生律师及郝金昌实习律师,一行三人组成扶贫工作小组,于早上七点从贵阳出发,驱车前往扶贫点册亨县双江镇。几经辗转,于下午二时到达通往双江镇乡级小路的起点岩架。刚驶入小路,便发现前方道路严重塌方,最窄的地方仅剩三分之一路面,许多车辆选择返回。小组经过安全评估,决定继续前进,一人驾车,二人下车指挥,终于通过塌方地段。余下路程路况依然很糟糕,一边是山体滑坡的威胁,一边是不时出现的“小心路基塌陷”的警示牌,稍有不慎就可能掉入深谷中的北盘江,只能小心翼翼缓慢行驶,60多公里走了四个半小时。下午六点半左右,终于到达双江镇,全程耗时十一个多小时。
(图为:扶贫小组车辆小心翼翼通过塌方路段)
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及走访活动
扶贫小组,除平时在司法所接待群众来访和咨询外,还利用双江镇赶集的机会,在街上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对群众开展免费法律宣传咨询。咨询所涉及的问题包括:工伤赔偿、赡养、水源纠纷、退耕还林补偿、修路补偿等。
10月24日,扶贫小组在镇司法所陆颖所长、工作人员罗廷文、双江村王村长陪同下,对双江村进行初步走访,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
(图为:扶贫小组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图为:扶贫小组走访双江镇)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并提出法律意见
扶贫小组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按三种方式处理:1、涉及法律问题,依法对当事人耐心作出解释,引导群众走司法程序解决纠纷。2、对于退耕还林补偿、村村修路补偿,由于情况复杂,涉及当地政策,比较敏感,所以在与当地政府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后,再对来访者作解释和疏导工作。3、对于当地政府工作中存在的瑕疵,向其提出口头及书面法律意见。例如:顶肖村盘海组村民王青林与王定伯土地权属争议案,2012年4月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确认争议地块使用权归王青林所有,但同年6月由于对方不服提出行政复议,镇政府又自行撤销了该行政决定。经当事人多次请求,镇政府至今仍未做出新的处理意见。扶贫工作小组经研究认为,镇政府此举属于行政不作为,于是决定向镇政府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建议其尽快对此事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
2017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