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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 赴册亨县双江镇 开展第十三期法律扶贫工作
发表日期:2018/9/23 14:06:58  来源:  点击量:2069次


贵 州 威 驰 律 师 事 务 所

工作简报

(第十五期


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

赴册亨县双江镇

开展第十三期法律扶贫工作


本期法律扶贫工作,本所指派金开丹律师、冯大林(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廖明贵三位同志,应册亨县司法局的要求,于2018年9月9日至9月14日到册亨县双江镇开展为期一周的法律服务。

受册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金开丹、冯大林(实习)律师于9月10日下午在双江镇人民法庭开庭,援助对象为双江镇丁荣村黄某某、鄂某某夫妇。二人之子黄某因与同校学生罗某一起驾驶摩托车外出游玩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死亡的后果。通过参与该案,二名援助律师深感,若严格按法律规定解决此纠纷,被告一家(该镇的极贫户)将无力承担赔偿责任。虽未能在庭审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在法官、被告一家帮扶人等人的共同努力下,有望达成庭外和解。故,参加此次法律扶贫工作的全体人员认为,法律扶贫工作的重点不是发生悲剧后如何安抚受害人,而是如何通过案件的宣讲发挥法律规范的教育、指引等功能,帮助群众认识到无证驾驶的危害,以及作为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的父母,应承担何种监护责任,以避免更多的类似事件发生。

图为金开丹、冯大林(实习)律师与当事人作开庭前准备工作


另一起典型案件则是受害人黄某某不满三岁的儿子到邻居家玩耍不幸坠楼身亡,虽然受害人对此案应负主要责任,但处理此案的关键不是赔多少钱以解决问题,重要的是要引导人们人心向善,建立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


     

图为我所冯大林同志为村民代写法律文书

    通过本次法律扶贫工作,本所驻点律师认识到,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2018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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