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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开展2019年度首期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发表日期:2019/4/8 11:19:48  来源:  点击量:3011次

贵 州 威 驰 律 师 事 务 所

工作简报

(第五期)


我所开展2019年度首期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法治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创造和谐、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2019年4月2日,我所阎晟律师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贵州省贵阳市经贸职业学校开展2019年度首期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本次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阎晟律师通过播放近段时间网络舆情较大的校园案例事件视频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教育部印发《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案说法,讲解了我国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同时讲解了我国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学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应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正确处理方式。

                       

阎晟律师正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阎晟律师正在讲解刑事责任年龄


阎晟律师正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阎晟律师指出,校园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要全面,形式可以多样化,可以采取法律授课、考试、问答等多种方式长期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同时,阎晟律师建议,学校可以将教师的法律意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判标准之一。

阎晟律师强调,教师作为教育行业的一线工作者,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当首先从教师抓起。只有教师树立起法律意识,以身作则,才能更好地为在校青少年培养起法律意识。

通过开展本次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参会教师深刻意识到,在自己的教学工作中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教育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应当努力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思维,在开展教学工作的同时应当以身作则,培养出一批具有法律意识思维的社会主义新时代新青年。

参会教师正在认真记录笔记

会后,我所与贵州省贵阳市经贸职业学校达成共识,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须长期进行,今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教育教师为主,教育学生为辅。由在一线工作的教师对本班学生进行二次法治教育。打造法治、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

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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