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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 赴册亨县双江镇 开展第二十期法律扶贫工作
发表日期:2019/12/5 17:11:43  来源:  点击量:2291次


贵 州 威 驰 律 师 事 务 所

工作简报

(第八期)


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

赴册亨县双江镇

开展第二十期法律扶贫工作

    2019年11月10日,为深入落实省政府和省司法厅关于扶贫的精神和部署,我所派出工作人员廖明贵同志、实习律师尹海金、赶赴册亨县双江镇达央乡洛央村开展为期一周的法律扶贫工作。


(我所律师前往双江镇达央乡的路上)

此前我所律师的法律扶贫工作地点在册亨县双江镇镇上,工作中,除了接待当地居民的法律咨询和代书之外,还需要帮忙镇政府处理大量的日常法律事务。而本期法律扶贫我所来到了双江镇下面的达央乡洛央村,因此,相比往期法律扶贫工作,本期的工作量有所缩减。即便工作量少了,但我所下基层开展法律扶贫的初心依旧,接待当事人的热情以及帮助代书的严谨负责态度一如往常。

(我所律师接待咨询并记录信息)

11月12日,洛央村村民韦文刚在村支书的带领下来到司法所,向我所律师咨询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害的相关事宜。韦文刚表示:“自家土地自1994年1月1日起便依法取得产权并耕种至今年上半年,2019年6月贵州易广建设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公司在修建边坡桥至双江镇的公路时,将泥土碎石等杂物倾倒至其土地中致土地被掩埋无法耕种。同时自己也找过项目部进行协商,政府相关部门及村委会也就此事开展过调解,但施工方均未采取任何措施并继续侵占其土地”。鉴于协商和调解均无处理结果,我所律师建议其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其权益,当事人也表示愿意走诉讼程序维权并请我所律师帮忙代书民事起诉状。由于韦文刚当天来询时并未携带相关的写起诉状所需的材料,我所律师告知他所需要的信息及材料,让他回家备齐后再来进行代书工作。

(我所律师代书民事起诉状)

11月13日,韦文刚将材料带来司法所,同组村民韦幽也跟他一同到来,韦幽所询问的事情与韦文刚的除被侵占土地面积不同外,其余情况都一样。因此在弄清事实经过,查明相关产权证明后,我所律师为两当事人分别代书了民事起诉状。考虑到韦文刚年事已高可能会会出现不便出庭的情况,我所律师又为其书写了授权委托书以备用。最后我所律师将代书的材料打印出来交给当事人并告知其注意事项,让其遇到疑问再联系我所律师。

本期工作启示:一、扶贫工作地点变更的宣传可能还不够,如本次工作中韦文刚是通过村支书才知道本村有律师驻点开展工作,而韦幽则是通过韦文刚才了解到。二、基层项目建设施工中,施工方法律规范意识薄弱,容易发生侵权事项。因此建设施工方需加强自身法律意识培养对施工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做到不侵害群众利益,同时自身也可以规避法律风险。三、基层政府对于下面的建设施工项目应该加强监管,做到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及时纠正建设施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群众利益无小事,精准法律扶贫工作的开展,让社会律师将法律带到贫困农村,让法律更深入基层人民群众的生活,切实解决基层贫困群众的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一方民族地区的安定,同时也切实的推进了全面依法治国伟大战略的实践进程。

贵州威驰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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